代孕秉承的是“双方共知,处于双方自我意愿”为前提的一种行为,有些家庭由于生理缺陷,不能生育或是不
代孕秉承的是“双方共知,处于双方自我意愿”为前提的一种行为,有些家庭由于生理缺陷,不能生育或是不能拥有健康的宝宝,因此用人工受孕的方式,将精子和卵子通过现代医疗技术的筛选和培养,将成熟的受精卵植入健康的母体中。受孕的母体被称之为代孕妈妈。
代孕的出现解决了不孕不育带来的困扰,同时也对“一个胎儿一个妈妈”的传统观念提出了挑战,公众的思想虽然已经改变了不少,但对于代孕的母亲却依然有着不同的眼光对待。
生育权已经从一项资本的自然权利演变到了法律上的一种权利,最早起源于十九世纪,代表着女性意识的苏醒和女性地位的提升,它主要包括生育决定权,选择生育的方式。后者也是对代孕妈咪权益的一个捍卫,它针对于代孕协议和代孕生育进行法律规制,保护代孕母亲、代孕委儿及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无法生育的痛苦不能体会,提供代孕如果是在合理范围内,且尊重了代孕母亲和委托人的意识,那么都可以视作生育权的正当形式,代孕行为是代孕妈妈决定使用个人生育权的权利,社会各界不应将舆论压力完全压在一个孱弱的女性身上,对代孕生育的性质不加分析而一概予以否认甚至加以禁止,这种做法是对女权的不尊重,将会侵犯委托人的生育权利和代理母亲的生育权。
总结:事情都有两面化,我们看待事物应当以自身的判断和学识更加可观真实,代孕在很多人眼里依然隐晦神秘,然而它的出现其实也是科技的进步,像是试管婴儿技术的发展更是获得了诺贝尔奖的肯定,人们利用医学科技去弥补先天或是后天的缺陷,代孕生育不仅帮助了生理缺陷者实现了生育和养育宝宝的梦想,还让一个家庭变得更加温馨。